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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1-30
关于举办新材料在文物保护修复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(有机类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厅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,各直属单位及相关高等院校:
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社厅发[2017]36号文件通知,为推动文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建设,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,针对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中保护修复材料问题,我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,将于近期举办“新材料在文物保护修复中的研究与利用研修班(有机类)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7年6月25日-6月30日。6月25日报到,6月30日疏散。
培训地点:北京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。
报到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 鼎春德酒店
二、招生条件
(一)本次培训计划招生70人,招生范围为全国博物馆、文保中心、考古所、古建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,从事文物保护修复工作,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(二)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一门或一门以上外语基础。
(三)专业范围包括文物保护、考古、历史、化学、美术等。
(四)年龄55岁以下,身体健康者。
(五)报名人数不限,择优录取。
三、课程信息
本次培训将聘请国内相关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教授与研究员,针对木质、纸质、纺织、皮革、大漆、油画、彩画等有机材质文物保护修复材料的研究与应用、本体材料与工艺的分析与评价等内容进行课程讲授,同时将按照研修学员的工作背景,分组集中讨论。研修结业需完成全部课程研修及个人研修总结。
四、相关费用
培训费由国家文物局提供,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。培训期间食宿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统一安排,因条件所限无法提供清真餐。
五、报名和录取
(一)报名:报名人员须于5月8日8时至5月21日17时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(网址:http://edu.sach.gov.cn ),在“文件资料”专栏中下载《学员使用手册》,按照《学员使用手册》,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;请“金鼎工程”联络员5月31日17时前,完成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。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:010-84849825,联系人:程海军。
高等院校、故宫、国家博物馆、局直属单位单独报名,请于网站下载报名资料后,于5月31日将加盖本人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及word文件提交至指定邮箱。
(二)录取:6月14日前,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通知录取学员(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)。
六、其他信息
(一)参训人员须携带培训期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;
(二)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2张;
(三)培训期间不得请假,请提前安排好个人工作生活;
(四)为方便学习与交流、作业,请准备相关研习资料,携带笔记本电脑等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颢霖 高雅
电话: 王颢霖010-84642221转2406 13716265270
高 雅010-84642221转2436 13466793962
电子邮箱: 13716265270@163.com
特此通知。
国家文物局
2017年5月10日